之前看到某藝人說不是公眾人物或是台面上的人,就一定要被大家公審。我覺得很多人有雙重標準,為什麼覺得自己可以留言去批評、跑到人家地盤叫別人該怎樣做,我貼出這個人的留言就不行?當你用一個高道德、標準去對待他人時,請先照鏡子看一下自己,
很多人搞不清楚,表達意見和批評是二回事好嗎?你可以和我意見不同,但是你沒有權利叫我該怎麼做,懂嗎? 還有不要說什麼很喜歡我們這種話… 所以你喜歡我們就可以叫我們幹嘛嗎?有些事是不能越界的,這叫做尊重,但是有些人就是連基本禮貌和尊重也不懂。
正面的情緒需要表達,負面的也同樣重要,這是我們一直以來都在說的事,正視自己的所有情緒。
我對的起自己的良心,你有禮貌我也會用同樣的方式,你沒有的話我也沒必要說謝謝指教,我會繼續做我認為「對」的事,最後我想說的是,真正喜歡、尊重他人的人,才不用言語來道德綁架人。